船舶代理业垄断(什么是船舶代理业务)
发布时间:2024-06-04阅读次数:29

国际船舶法规

第十一条 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和国际船舶管理经营者经依照本条例许可、登记后,应当持有关证明文件,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企业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和国际船舶管理经营者,不得将依法取得的经营资格提供给他人使用。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提升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船舶检验、登记、营运等活动的便利化和服务保障水平,促进海运业及相关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为加强对国际船舶代理业务的管理,适应国家发展对外经济关系和国际航运事业的需要,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际航行船舶的代理业务。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以下简称交通部)为国家管理船舶代理业务的主管机关。第四条 船舶代理业务只准由经交通部批准成立的船舶代理公司经营。

第一条 为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发展,方便进出境船舶运输,加强海关对进出境船舶及其所载货物、物品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进出境国际航行船舶”(以下简称“船舶”)是指进出我国关境在国际间运营的境内船舶和境外船舶。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和授权开展船舶安全监督工作。第五条本规则所称船舶安全监督,是指海事管理机构依法对船舶及其从事的相关活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国际公约和港口国监督区域性合作组织的规定而实施的安全监督管理活动。船舶安全监督分为船舶现场监督和船舶安全检查。

检查的责任主体包括海关、边检、检验检疫等部门,他们要依法履行职责,确保检查合规、公正、透明。对于违反规定的船舶和船东,将受到罚款、扣留船只等处罚措施。有关部门还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甚至追究刑事责任。这些都为保障中国口岸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船舶代理的行业主管部门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以下简称交通部)为国家管理船舶代理业务的主管机关。第四条 船舶代理业务只准由经交通部批准成立的船舶代理公司经营。船舶代理公司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企业法人。每一港口设置船舶代理公司的数量,由交通部根据港口的实际业务需要决定。

港务局、港航局,海事,海关,边防,检验检疫等。国际船舶代理一般情况下需要前往港务局、港航局,海事,海关,边防,检验检疫等部门备案,具体备案资料因各地要求有所不同,建议企业联系各主管部门确认。

第三条 深圳市港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港务局)是深圳港国际船舶理货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国际船舶理货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第四条 申请设立国际船舶理货企业,申请人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

经营船舶代理业务的,为20万元人民币;经营客货运输代理业务的,为30万元人民币;同时经营船舶代理和客货运输代理业务的为50万元人民币。

本规定所称水路运输辅助业务,包括船舶管理、船舶代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水路货物运输代理等水路运输辅助性业务经营活动。第三条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管理工作。

外运船代行业是不是属于垄断行业呢

尤其对于港航业来说,因为近期的海运价格和附加费的暴涨,引发行业上下游企业对于班轮公司涉嫌垄断的质疑。同时,包括中国、美国、韩国等国家的监管机构也密切关注近期的航运市场,并公布相关监管举措。 港航业具备自然垄断属性 在港航物流领域,长期存在着反垄断的呼声。

先在sino系列企业都是垄断行业,但唯独外运不是。以天津港为例,从事贸易及相关行业的老板一大半都和外运哟哟瓜葛,赚钱的活都被分走了。

完全垄断完全垄断市场:是指整个行业中只有惟一的一个厂商的市场组织。更具体就是垄断市场的条件主要有这样三点:①市场上只有惟一的一个厂商生产和销售商品。②该厂商生产和销售的商品没有任何相近的替代品。③其他任何厂商进入该行业都极为困难或不可能。

船代行业么 本来是靠跟海关什么关系好啊 国企啊 有特权搞垄断 所以以前出于优势地位 现在越开越多了 优势也不强 竞争激烈 有传说海关要继续放开权限给船公司 一旦权限开放 船公司自己都能搞定 船代真的不好混了 不过估计近期还不会吧。。

对装备制造、汽车、电子信息、建筑、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勘察设计、科技等行业保持国家较强的控制力等等。垄断行业,我们首先要理解什么叫垄断。在古代,人们在市集上作生意。许多行业,都是不只一个商人做的。

外国水路运输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外国水路运输企业在中国常驻代表机构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和水路运输业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外国水路运输企业在中国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及其业务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设立及其业务活动,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以下简称代表机构),是指外国企业依照本条例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与该外国企业业务有关的非营利性活动的办事机构。代表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

第一条为了对外国企业及其他外国经济组织在中国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进行登记管理,保障其正当业务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外轮代理是做什么的?是个船公司吗?/

1、你好。你说的厦门外代,福州外代都是中国外代在当地的分公司或办事处。外代的全称是外轮代理,是一家船舶代理公司(船代)。外代、中外运与联合船代,是国内较大的三家船代,基本上代理了绝大部分船公司的业务。船代帮船公司处理一些港口业务和单证,衔接码头港区与船公司之间的交接等。

2、青岛外轮代理是个物流公司 简称外代 船代业务是其主营业务 船代业务肯定会有进口换单的业务 。一般象: APL船 是外代代理的。外理在场站 负责理货上船的。

3、外代是国外轮船公司的代理,代理船东办理在港口的一切事务。包括代理船东揽货。货代是出口公司的委托代理帮助货主办理货物出口报关事务。

4、一般来说,所谓外代是指专门代理外籍船舶揽载的代理公司,即外轮代理公司;而船代则不分本国还是外籍船舶为之代理揽载的代理公司,即船舶代理公司。所以,区别可见矣,不过现在只是名称的区别,而业务上没有什么大的区别了。

5、青岛外轮代理就是一个船代 船代就是接受船东委托办理船舶的相关业务。你说的场站外理和青岛外代不是一回事 没有一点关系。好几十年前 青岛外代的实力很大 垄断好多业务 最近沦为一个普通的船代公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