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船舶代理的英文(国际船舶代理的英文缩写)
发布时间:2024-07-18阅读次数:15

上海海华轮船有限公司怎么样?

上海海华轮船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海洋货物运输,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外贸集装箱内支线班轮运输,从事国际船舶管理业务,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业务,国际、国内货运代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海华轮船有限公司于1989年5月经交通部批准成立。2000年7月,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海华(HASCO)85%的股份。至此,海华(HASCO)成为上港集团下属**从事近洋航线运输的支线承运人。

上海海华轮船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公司电话021-35308256,公司邮箱zjy@hasco.com.cn,该公司在爱企查共有7条联系方式,其中有电话号码3条。公司介绍:上海海华轮船有限公司是1990-12-08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成立的责任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顺通路5号B座228F室。

公司自1989年成立以来,以准点的班期、合理的价格及优质的服务在国际航运市场中赢得了良好的声誉。近二十年的市场磨练和航线运作的成熟,海华由最初仅经营上海/香港航线,发展到目前建立了以上海为中心,辐射至日本、台湾、香港、越南、泰国等二十余个港口的集装箱班轮服务网络。

锦江航运:中日韩航线NO.1,准班率无人能及。在国际集装箱运输上,锦江航运拥有多条品牌航线,提供精确到小时的HDS(Hot Delivery Service)快速交货服务,同时在长江流域开辟了内支线物流服务。

国际船舶代理业务管理办法条例的介绍

1、在中国境内设立企业经营国际船舶代理业务,或者中国企业法人经营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应当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必要的营业设施,其高级业务管理人员中至少应当有2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活动的经历。

2、设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需按照交通部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的规定办理。国际船舶代理业务的申请,需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省级交通部门在收到完整材料后10日内转报,交通部在3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批准后办理设立手续并领取相应证书。

3、外轮代理业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第二十九条,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处理船舶进出口相关事务,包括协助办理船舶引航、靠泊和装卸手续。作为代理人,负责船舶的提单和运输合同操作,以及订舱业务的代理。负责船舶、集装箱及货物的报关程序,确保合法进出境。

4、第八条,保证金金额和增加方式有明确要求,交通部在15日内审核提单登记申请,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不合格则通知申请人。第十十二条分别规定了国际船舶代理和国际船舶管理业务的经营条件,以及申请和审核流程。经营资格获得后,需依法进行企业登记,并禁止将资格转借他人。

从事货运代理,需要掌握什么知识和怎么去寻找精准客户?

国际货代和外贸人员是相互离不开的,首先要做一个合格的负责任的货代。建议可以去外贸人员经常去的外贸论坛,多和大家交流沟通,或者一些外贸网站上都有外贸企业的联系方式,可以主动出击。只要有恒心,责任心,细心,和信心一定可以的。“找货主”是帮助国际货运企业寻找客户的有效查询工具。

通过与承运人于货运代理在国外的代理联系,监督货物运输进程,并使托运人知道货物去向。 为海关服务 当货运代理作为海关代理办理有关进出口商品的海关手续时,它不仅代表他的客户,而且代表海关当局。

了解货运市场:掌握国际货运市场的动态,了解运费、货物保险、货运代理服务等价格信息,以便能够提供最优质的服务。与客户沟通:了解客户的需求,提供专业的咨询和建议,帮助客户选择最适合的运输方式,并根据客户的需求和要求制定运输计划。

源生如潮将原来多家公司旗下的知名招生网站整合在一家,利用公司自主研发的智能写作与发布引擎,全方位覆盖潜在需求用户,真正实现搜索引擎霸屏营销。源生如潮具备专业的运营推广团队和专业的客服团队,提供学校网页制作,课程上架到咨询引导一系列的专业招生服务,努力达到学员、培训学校及平台多方共赢。

什么叫无船承运人?

无船承运人(novcc)就是货主和船东间的中间人,可以签发提单。他可以为货主制定全程的运输方案,他赚取的主要是运费差价。

定义:无船承运人是指不拥有自己的船舶,却为他人提供海上运输服务的企业或个人。这类主体通常是非船舶的国际货运代理或物流公司。此外,获得交通部审核批准的无船承运人(NVOCC)许可资格的企业,也可以提供此类服务。 法规:在中国,《海运条例》将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称为无船承运人。

无船承运人,跟字面解释类似,就是自己没有船,靠着客源与船公司签订协议,他们可以为客户出提单,一般船公司出的提单SHIPPER是货代,通常是整柜货,货代会再细分成小提单(一个20尺柜子有可能分成一张到几十张小提单),SHIPPER就是直接出货人,客人就凭小提单提货。

并交纳保证金。前款所称无船承运业务,是指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以承运人身份接受托运人的货载,签发自己的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证,向托运人收取运费,通过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完成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的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经营无船承运业务,应当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企业法人。

但是,由于他们一般并不拥有或掌握运输工具,只能通过与拥有运输工具的承运人订立运输合同,由他人实际完成运输,这种承运人一般称为无船承运人。无船承运人在实际业务中只是契约承运人,而实际完成运输的承运人是实际承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