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船舶管理规定最新(广东船协)
发布时间:2024-07-30阅读次数:18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国际船舶理货管理办法》的通知

1、第一条 为加强国际船舶理货管理,规范国际船舶理货市场,提高理货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深圳港设立国际船舶理货企业及为国际船线船舶承运人和外贸货物所有人提供理货服务的,均适用本办法。

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的内容提要

1、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旨在保护海域生态环境,促进资源合理利用,并保障海域使用权人的权益。条例规定,海域属于国家所有,使用海域需依法取得使用权,按照海洋功能区划和统一规划进行管理。省、沿海县级及乡、镇政府对此有监督管理职责,各部门需协同配合。

2、第一条 为保护海域生态环境,促进海域资源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维护海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强海域使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海域,是指毗邻本省陆地的平均大潮高潮时水陆分界痕迹线向海一侧的内水及领海的水面、水体、海床和底土。

3、加强对船舶及钻井、采油平台的防污管理,首先应对船舶及钻井、采油平台所有人的管理者,必须进行防污教育,增强防污意识,提高除污救灾技能。作业者必须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去做。使污水处理设备始终处于良好工作状态,严把除污化学试剂的质量关,严禁使用有毒的化学试剂除污。

广东海事局业务内容

1、广东海事局承担多项业务职责,确保水上交通的安全与环保。首先,船舶登记是根据相关法规进行的,包括船舶所有权、抵押、租赁等变更,以及机动船舶和非机动船舶的注册和注销,军事、公安船艇除外。

2、负责辖区内水上交通事故、污染事故、水上交通违法案件的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协调、指导辖区船舶防抗雷雨大风、防台、防洪、枯水雾季等季节性安全工作;组织水上搜寻救助工作;负责危险货物运输及管理咨询业务工作。

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成立于2000年1月,为交通运输部驻粤的直属正厅级机构,是广东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主管机关。

4、海事局主要负责船舶、海上设施检验行业管理以及船舶适航和船舶技术管理;管理船舶及海上设施法定检验、发证工作;审定船舶检验机构和验船师资质、负责对外国验船组织在华设立代表机构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中国籍船舶登记、发证、检查和进出港签证等。

5、汕头海事局主要职责 贯彻和执行国家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环境保护、海洋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有关多边与双边国际条约,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

广东省海上民用船舶动员征用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做好我省海上民用船舶(以下简称民船)动员征用工作,提高被动员征用民船的应急保障能力,满足战时和特殊情况下民船动员征用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国防交通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民船动员征用,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十五条 县以上人民政府交通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向国防交通主管机构提供车辆、船舶和其他机动设备等运力注册登记的有关资料。第十六条 被动员或者被征用运力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履行义务,保证被动员或者被征用的运载工具和设备的技术状况良好,并保证随同的操作人员具有相应的技能。

论文方面,王仰文教授的研究范围广泛,涵盖了海上民用船舶战时征用制度、宪政思想、行政法人文立场、行政没收理论、私有财产权法律保护等多个专题。他的论文如《宪政视野中的政权与财产权》和《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对国家立法的影响》等,深入剖析了法律与政治的复杂互动,对学术界有着重要影响。

本规定所称的民用船舶和船员民兵动员征用(以下简称民船动员征用),是指战时及平时特殊情况下,各级人民政府依法采取行政措施,统一组织征用单位和个人所拥有的民船及其设备和操作人员的活动。第三条 民船动员征用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平战结合、依法管理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