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一)申请书;(二)可行性分析报告、投资协议;(三)申请人的企业商业登记文件(拟设立企业的,主要投资人的商业登记文件或者身份证明);(四)船舶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和法定检验证书的副本或者复印件;(五)提单、客票或者多式联运单证样本;(六)符合交通运输部规定的高级业务管理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
四)至 (六)项的相关材料,按照本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的程序向交通运输部领取相应的《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
一)申请书;(二)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母公司的商业登记文件;(四)母公司的《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五)母公司对该分支机构经营范围的确认文件;(六)符合交通运输部要求的高级业务管理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
在中国境内设立企业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或者中国企业法人申请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申请人应当向交通运输部提出申请,报送相关材料,并应同时将申请材料抄报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应当向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送符合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审核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