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乐船舶安全管理(游艇安全管理规定 2019)
发布时间:2024-08-16阅读次数:16

特种设备都有哪些

1、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 锅炉:锅炉是一种能量转换设备,通过燃烧或其他方式将热能传递给水或其他介质,生产蒸汽或高温水。由于其高温高压的特性,使用不当或老化都可能带来安全隐患。因此,锅炉被列为特种设备,需要特别监管。

2、特种设备包括以下八类设备: 锅炉:这种设备使用各种燃料、电或其他能源,将液体加热到一定参数,并向外输出热能。具体包括容积大于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以及有机热载体锅炉。

3、特种设备是指那些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根据国家规定,特种设备主要包括以下八大类: 锅炉:这是指那些利用各种燃料、电或其他能源加热水或其他液体,并对外输出热能的设备。

4、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其中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为承压类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为机电类特种设备。

河北省内河交通安全管理规定(2022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内河交通安全管理,维护内河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本省管理的内河通航水域从事航行、停泊和作业及与内河交通安全有关的活动,适用本规定。

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是为了保障内河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内河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该条例规定了内河交通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管理制度、船舶和船员管理、交通安全管理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章规定了航行、停泊和作业的相关要求。第十四条强调,所有在内河航行的船舶必须悬挂国旗,并标明船名、船籍港和载重线,报废船舶禁止航行或作业。

船舶登记许可证过期罚款

港口岸线使用人取得非深水岸线使用许可后,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时限开工建设港口设施的,岸线使用许可失效,由省港口管理部门予以注销。如遇不可抗力,待不可抗力事由消失后,可以申请续期使用。续期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如适任证书有效期是五年,如果过期了就需要重新再考试了,临时符合证明”的有效期为12个月。船舶doc证书是指船舶应配备的证明船舶所有权及其技术营运性能的各种文件的统称。

人员配备不当。船上未能配备合格职务船员和按规定数量配置的人员。船舶适航证书失效。船舶国籍证书、船舶登记证书、船舶检验证书、捕捞许可证等过期失效。超航区、超抗风等级。超过适航证书记载的安全航行区域或抗风力等级。装备不妥。

工程船船舶证书有船舶国籍证书、船舶登记证书、船舶入级证书、船舶卫生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气胀救生筏检验证书、危险货物监装证书、船舶出口许可证、船舶装载危险货物准单、船舶证书,是指出船舶应配备的证明船舶所有权及其技术营运性能的各种文件的统称。

贵阳市游艺游乐设施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对游艺游乐设施安全的监督管理,保护游客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高空、高速以及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游艺游乐设施的设计、生产、销售、安装、运营的安全管理。

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障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安全运行,预防事故的发生,保护游客人身安全,促进游乐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中,强调了对游乐园的全面管理,包括对经营性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场所的规范,以及对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的定义。国务院建设部门负责全国层面的规划和管理工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则负责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

游乐设施安全规范详细规定了各类游乐设施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和管理过程中的安全要求,以确保游客的安全。本规范涵盖了多个关键领域,如基本设计、传动系统、电气系统以及安全设施等。首先,2等条款为强制性规定,强调了安全标准的严肃性。

水上施工船舶(链斗船)属于特种设备么

水上施工船舶(链斗船)不属于特种设备。不属于特种设备管理范围。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船舶分类:船舶是水上运输和工程施工的主要设备,其功能和设施因水上作业的特点和需要而有所不同。

船上设备齐全,包括起重机、打桩机、钻机等施工机械,以及抓斗和链斗挖泥机、铲石机、泥浆泵和耙吸泥管等专门用于疏浚作业的设备。动力系统主要由机舱内的柴油机、发电机和液压泵站组成,为这些设备提供动力。控制室设有各种监视仪器和仪表,有的船上还配备了自动操作系统,提高了操作效率和精度。

...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的决定(2009...

1、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2、第一条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3、《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经2003年6月27日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通过,根据2013年12月19日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等八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3次修正。该《条例》共27条,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4、《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条目:第三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5、第三款修改为:“违反本条例规定,被依法撤销许可的,自撤销许可之日起3年内,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其新的许可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