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拖航管理(船舶拖车)
发布时间:2024-10-16阅读次数:2

青岛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2014修订)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青岛海上交通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在青岛海域航行、停泊和作业的船舶、设施以及相关人员。

设区的市、县(市)海洋功能区划应当报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八条因公共利益、国防安全或者进行重大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变更海洋功能区划的,由原编制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修改方案,报原批准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改变海洋功能区划确定的海域功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海事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执行国家关于海洋管理、环保、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和船舶检验的法律法规,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并监督执行相关细则。 负责区域内船舶登记,审核和签发船舶法定操作手册与文书,管理外国籍船舶,审批其进入未开放水域或港口的申请。

为了强化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管理和规范,保障各方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青岛市实际情况,本条例应运而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论是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场经营还是相关管理工作,都将遵循本条例的指导和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诉讼前扣押船舶的规定

诉讼前扣押船舶诉讼前扣押船舶,是指海事法院根据海事请求人在提起诉讼之前的扣押船舶申请,依照法律程序,对船舶实施扣押的诉讼前财产保全措施。

一)海事请求权人申请扣押船舶应向海事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证据。(二)海事法院接到扣船申请后,经审查,认为申请符合扣押船舶的条件并有合理依据的,应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准予扣船的裁定,同时发布扣押船舶命令,对船舶实施扣押。在准予扣船的裁定中应责令被申请人向海事法院提供担保。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海事法院诉讼前扣押船舶的规定》、 《关于海事法院拍卖被扣押船舶清偿债务的规定》的通知 海事请求权人申请扣押船舶应向海事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证据。

第一条 在海上或者通海水域发生的与船舶或者运输、生产、作业相关的海事侵权纠纷、海商合同纠纷,以及法律或者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海事纠纷案件由海事法院及其上级人民法院专门管辖。

什么叫做船舶机务

船舶机务就是对船上机器的操纵、维修、保养等方面的事务。维修保养是船舶机日常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影响着船舶的安全、是否能出航、延长设备寿命及降低维修成本的一个重要环节,但也是在管理上非常复杂的一个环节。它经历了一个较长的探索,才发展到今天的比较完善的计划保养体系,即PMS管理。

机务是指在船公司指导和负责船舶机械安全、工况研究、燃油成本控制、设备物料维护的专业人员,一般都由轮机长级别的人员担任。

船舶机务,指船舶的操纵、维修、保养等方面的事务。每个航运公司都会配有自己的机务部门,机务部门的日常工作就是处理船舶上的各项事务,如设备维修、油料仓储、物资仓库的管理等等,同时机务管理工作对于船舶安全也负有很大的责任。总的来说,就是保证船舶不出故障,能够正常工作。

船舶机务管理系统是指对船上机器的操纵、维修、保养等方面的事务的管理系统,船舶机务管理系统的本质是辅助或者实现船舶机务管理的计算机软件。既覆盖岸端的内部业务管理,又覆盖船舶端的业务管理。为船务公司提供标准的经营管理模式。

船舶机务管理系统,一般具有物料备件管理、设备维修保养、仓库、人员等基本管理功能。目前国内做得比较好的是《瀚科船舶机务管理系统》,它不但具有其它系统所具备的基本功能之外,还包含了航次、费用、工单、证书等等功能,并实现了船岸数据实时传输。该系统支持中英文两种语言,并可根据用户的需求量身定做。

船舶领域:在船厂或航运公司中,机务人员可能会进入船舶维护部门、轮机部等。这些部门负责船舶的机械设备维护,保障船舶的正常运行和航行安全。具体职责 无论哪个领域的机务部门,其主要职责都是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检查和修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海事行政处罚规定2022是什么?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从轻或减轻处罚情形的,应依据《行政处罚法》规定执行;轻微且未造成后果的行为,不予处罚。第十二条 当事人有从重处罚情形的,应根据法律规定从重处罚。第十三条 对当事人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多次罚款的处罚;未按要求改正违法行为的,视为新违法行为。

海事管理机构实施海事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海事行政违法行为。对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海事行政违法行为的同一当事人,应当分别处以海事行政处罚,合并执行。对有共同海事行政违法行为的当事人,应当分别处以海事行政处罚。

中国籍船员在中国管辖沿海水域及相关陆域外违反海上海事行政管理秩序,并且按照中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应当处以行政处罚的行为,也适用中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实施海事行政处罚。

一)海事行政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情节恶劣;(二)一年内因同一海事行政违法行为受过海事行政处罚;(三)胁迫、诱骗他人实施海事行政违法行为;(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从重给予海事行政处罚的其他情形。

法律分析:有以下情形的从轻或者减轻给予海事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海事行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实施海事行政违法行为的;(三)配合海事管理机构查处海事行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

《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是为了规范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海上交通秩序,根据《海上交通安全法》、《海洋环境保护法》、《行政处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的规定。